地段生入学政策: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户籍或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根据合法固定住所(指具有房产证或房卡的住所),于2012年7月7日(周六)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于7月7日到户口所在地所属施教区初中报名登记。
3.报名时携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房卡、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素质发展报告书和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存根联等材料。
4.非本市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参加7月7日公办初中报名。由所属市、区教育局根据“集体信息采集”时学生提供的信息,按照“相对就近,集中安排”的原则,由所属市、区教育局于8月5日前统一分配到相关公办初中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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